序号  | 普法内容(工作要求)  | 形式  | 责任主体  | 普法对象  | 
1  |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 | 集中学习  | 机关党委牵头  | 省局局党组中心组  | 
2  | 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等党内法规  | 集中学习  | 机关党委牵头  | 省局局党组中心组  | 
3  | 通过省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和机关全体干部学法讲座等形式,邀请《行政处罚法》立法专家及国家局普法宣讲团成员,专题讲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| 讲座  | 法规和科技处负责  | 省局机关全体干部、各直属事业单位  | 
4  | 在全省各级药品监管干部培训班中,加大对全省药品监管人员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,重点宣贯和解读《行政处罚法》和“两法两条例”  | 培训班  | 人事处负责  | 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人员  | 
5  | 对各级政府部门、药品监管人员、相关企业、社会公众主动开展“两法两条例”培训和宣传普及工作。贯彻落实“执法就是普法”的理念,在药品日常检查工作中,纳入药品普法内容,使普法与日常检查相结合,让每一次严谨的执法都是一次生动的普法  | 培训班、讲座、 检查  | 行政许可处、药品监管一处、药品监管二处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、执法监督处分别负责  | 各级政府部门、药品监管人员、相关企业、社会公众  | 
6  | 进一步发挥好省局“两法两条例”普法讲师团的作用,对讲师团成员进行动态管理,合理安排授课内容和时间  | 讲座、培训班  | 法规和科技处负责  | 全省药品监管系统、社会公众  | 
7  | 组织开展2021年省局“普法宣传周”活动  | 讲座、宪法宣誓  | 法规和科技处负责,省局其他各处室、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 | 省局机关全体干部  | 
8  | 制定并向社会公开发布《2021年度黄色网站 局机关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清单》  | 信息公开  | 法规和科技处负责  | 社会公众  | 
9  | 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,落实年度学法不少于40课时要求  | 网上学习并考试  | 法规和科技处负责  | 省局机关全体干部  | 
10  | 落实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,组织机关各有关处室旁听庭审活动  | 出庭应诉、出庭旁听  | 法规和科技处牵头,各相关处室配合  | 当事人  | 
11  | 加大以案释法力度,做好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选送工作  | 案件解读  | 法规和科技处负责,各相关处室配合  | 省局机关干部、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人员、社会公众  | 
12  | 创建第一批国家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 | 调研、研讨会  | 法规和科技处负责,各相关处室配合  | 社会公众  | 
13  | 完善广东药监微信公众号矩阵,整合省局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安安网、安安有约公众号、抖音号等新媒体资源,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,提高点击率和关注度  | 信息发布  | 法规和科技处负责,办公室、各相关单位配合  | 社会公众  | 
14  | 以科普宣传品牌项目为平台,普及药品法律法规,深入开展普法进社区、进企业、进家庭、进农村、进学校、进机关等“六进”活动  | 组织活动、 派发资料  | 法规和科技处负责,各相关单位配合  | 社会公众  | 
15  | 举办全省“两法两条例”知识竞赛  | 竞赛  | 法规和科技处牵头,各药品有关处室配合  | 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人员、药品企业、协会、社会公众  | 
16  | 举办行政执法热点难点问题研讨会  | 研讨会  | 法规和科技处牵头,各相关处室配合  | 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法律骨干  | 
17  | 做好省局局机关“八五”普法规划起草工作  | 调研、起草  | 法规和科技处负责,各单位配合  | —  | 
18  | 科学评估普法宣传效果  | 调研、书面总结  | 法规和科技处负责,各单位配合  | —  | 








